王东,中共党员,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三级高级法官,2009年12月退休。
工作经历:
1985年3月----1992年9月,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法官。期间(85年)脱产在中国专利局培训6个月,并获专利代理人资格。
1992年9月----2009年12月,调入经济犯罪审判庭任助理审判员、审判员、审判长;
2009年12月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退休。
本人始终在审判一线工作,担任审判长10余年。有多年从事商事案件和知识产权案件的审判工作经验,审理过各类经济合同纠纷及专利、商标等案件;调入经济犯罪审判庭从事涉及财产案件、渎职(职务犯罪)案件的审理工作,主要审理各类经济犯罪案件的大案、要案。曾主审和参审各类案件逾千件,无一因自己工作不负责任、失误被上级法院改判或发回重审。
|